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全市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15日 14:36 信息来源:威海市总工会 阅读次数: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各区市总工会、经信局、人社局、卫生计生局、安监局,高区、经区总工会、经发局、人社局、社会事务管理局、安监处,临港区总工会、工信局、人社局、社会事务管理局、安监处,市直各单位工会: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与职工双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行为,维护职工的安全健康合法权益,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市总工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关于深化全市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工作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威海市总工会            威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威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威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215


关于深化全市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

签订工作的意见

 

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以下简称劳动安全集体合同)是推动企业劳动安全卫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的有效形式和重要途径。目前,我市劳动安全集体合同工作存在着企业职工参与协商程度不够、协商过程流于形式,一些集体合同内容不够详实具体、实际作用不够明显等问题,为切实增强劳动安全集体合同的针对性、实效性,推动形成制度保障有力、机制运转高效、职工参与广泛、实施效果明显的劳动安全集体合同工作局面,根据《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集体合同规定》、《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省深化集体协商工作规划(2015-2018年)》精神,现就深化全市劳动安全集体合同签订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强化企业在安全生产中的主体责任,维护职工劳动安全卫生合法权益,从根本上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推动企业持续安全生产,实现广大职工体面劳动、舒心工作、全面发展,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19年底,在全市深化劳动安全集体合同签订工作。分3个阶段推进。

(一)启动安排阶段(2017年6月底前)。各区市、市直单位制定出台本地区、本单位推进劳动安全集体合同签订工作计划,提出具体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并进行安排部署。

(二)集中攻坚阶段(2018年6月底前)。推动劳动安全集体合同在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涉氨涉尘等高危行业和交通运输、纺织、环卫等职业危害严重、事故多发的行业、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实现劳动安全集体合同签订率100%。

(三)全面推进阶段(2019年底前)。积极推动中小微企业和非公企业劳动安全集体合同的签订工作,实现全市已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劳动安全集体合同覆盖率达到100%。

三、工作要求

(一)积极争取党政支持。各级工会要按照《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定期向党委汇报、向政府通报劳动安全集体合同工作进展情况及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争取党委政府加大对劳动安全集体合同工作的支持力度,努力造就“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运作、职工广泛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加强协商队伍建设。一是选好协商代表。根据《集体合同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和职工要按照双方代表人数对等,每方至少3人的原则选好协商代表。职工一方协商代表由本单位工会选派(至少包含一名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首席代表由本单位工会主席担任或由工会主席书面委托其他协商代表代理。用人单位一方的协商代表,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指派,首席代表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或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管理人员担任。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各区市总工会要主动与有关部门合作,按照“每年培训不少于60人次”的规定,加强对负责集体协商工作的工会干部、职工方协商代表等人员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业务培训,学习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业务知识和集体协商技巧,提高工会干部和集体协商代表的整体素质。

(三)明确劳动安全集体合同协商内容。一是劳动安全集体合同必须针对以下内容进行集体协商,并确定具体标准。①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条例、标准,制定本企业的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②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条件、生产设备、设施和生产工具;③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必须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以保障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实行“三同时”;④定期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培训,落实先培训后上岗、每年再培训、转岗再培训和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标准培训制度;⑤按照国家规定,向职工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⑥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健康体检,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按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做好职业病患者的工作安排、健康检查,落实有关医疗待遇;⑦支持工会组织职工开展“查保促”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康杯”竞赛活动;⑧制定或修改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时应有工会组织派员参加,涉及职工安全健康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职代会讨论审议通过;⑨工会对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企业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企业必须立即作出处理。二是非公中小微企业工会要从实际出发,依照求同存异、循序渐进的原则,可以先就协商一致的劳动保护、福利待遇等方面的问题同企业签订劳动安全集体合同。对暂未达成共识的问题,可在协商一致后,作为劳动安全集体合同的补充协议进行签订。

(四)规范劳动安全集体合同签订程序。一是企业工会要定期组织职工协商代表深入生产一线,通过座谈、问卷等形式广泛了解本企业不同岗位、不同工种劳动安全卫生状况,了解掌握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难点和突出问题,了解企业职工的诉求,并能够结合企业状况和承受能力,准确归纳、提炼有代表性的协商议题。二是基层工会以书面的形式向企业或企业代表组织提出协商要约,要明确协商的内容、时间、地点、协商人员名单等信息。基层工会提出协商要约有困难的,可由其上一级工会代表基层工会向企业或企业代表组织提出协商要约。企业或企业代表组织应当在接到要约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应,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进行集体协商。三是协商会议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本着主体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协商议题充分发表意见,达成一致后,双方共同或委托一方整理修改劳动安全集体合同草案,召开职代会审议通过并签订。四是劳动安全集体合同签订后,由企业征求县级以上卫生和安监部门意见,并及时将合同文本报送县级以上人社部门审查,审查后要同时报送县级以上工会、卫生、安监部门备案,并在企业内部予以公示告知。

(五)丰富劳动安全集体合同签订形式。一是在中小微企业比较集中的开发区及乡镇(街道)、工业园区,要结合行业(区域)工会组织建设,按照集体协商的有关规定和流程,由行业(区域)工会主席担任首席代表,同本区域内的企业法人代表签订行业(区域)性劳动安全集体合同。当行业(区域)工会组织尚未建立时,可以通过“上代下”等方式,由乡镇(街道)总工会主席担任首席代表进行协商签订。二是产业工会要切实发挥熟悉行业劳动关系特点、联系行业职工紧密的优势,深入开展对本行业集体协商工作的调查研究,适时就行业劳动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等提出指导意见和政策措施。三是基层工会要结合各自实际,既可以同企业单独签订劳动安全集体合同,也可以将劳动安全集体合同作为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的专章或附件。

(六)做好工作结合。一是与创建和谐企业结合起来。各级总工会要结合各自实际,积极协调将劳动安全集体合同的签订落实情况列入《和谐企业创建测评标准》,切实推动劳动安全集体合同工作深化开展。二是与工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要做到工会组建到哪里,就把签订劳动安全集体合同工作开展到哪里。三是与“查保促”活动和“安康杯”竞赛结合起来。要将开展“查保促”活动和“安康杯”竞赛写入劳动安全集体合同文本。同时,各级工会在“查保促”活动督导中,要将劳动安全集体合同工作作为一项督导指标,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要在督导通报中予以通报;在“安康杯”竞赛活动考核中,将劳动安全集体合同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企业,实行“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评比“一票否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合力推进。成立由市总工会、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安监局组成的威海市《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市劳动安全集体合同工作的开展。各区市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形成推进劳动安全集体合同工作合力。各级总工会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出台本地区深化签订劳动安全集体合同实施意见,提出具体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要帮助指导职工方依法开展集体协商签订劳动安全集体合同,并参与集体协商争议的协调处理;经信部门要充分发挥联系企业负责人的优势,引导企业负责人自觉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有关法律法规,把集体协商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切入点,依法就劳动安全卫生开展集体协商并签订专项合同;人社部门要依法对劳动安全集体合同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做好专项集体合同争议的协调处理,查处集体协商和合同履行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生计生部门要根据企业要求,就劳动安全集体合同中有关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等方面的内容予以指导帮助;安监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并就劳动安全集体合同中有关劳动安全、职业卫生、防暑降温、健康检查等方面的内容对企业予以指导帮助。

(二)加强考核,狠抓落实。一是市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地组织对全市劳动安全集体合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合同签订率、职工群众参与率和满意度以及合同履行等情况。对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工作开展不力或存在问题的地区和单位将予以通报。各级工会也要联合本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够现场提出解决方案的现场予以反馈,对存在问题严重的单位由工会组织提交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进行挂牌督办。二是市总工会、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安监局要把劳动安全集体合同工作纳入对各区市部门工作目标考核,逐级分解工作目标,层层落实责任。三是各级工会要充分发挥“职代会保安全”的作用,建立职工代表安全生产巡视、职代会安全生产提案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公开等制度,对劳动安全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和重点条款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向职代会报告,接受职工代表的监督、质询和评议。

(三)宣传引导,典型示范。一是充分运用互联网、手机微信平台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签订劳动安全集体合同的重要意义,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广大职工群众和社会各界的认可度,形成浓厚的工作氛围。及时选树劳动安全集体合同工作典型,交流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各区市总工会每年应至少培育选树3-5家企业、1个行业(区域)劳动安全集体协商示范点,并进行实地调研和指导。三是加强对签订劳动安全集体合同工作典型案例的跟踪研究和深入分析,总结带有普遍性和规律性的经验做法,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研讨会、座谈会、现场观摩会、工作论坛等形式进行推广宣传。县级以上总工会每年至少组织1次现场观摩或示范点案例分析研讨活动。

 

附件:1、威海市《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威海市《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成效

评价标准(试行)
附件1

 

威海市《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员:刘德柏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姚黎明  市政府节能办主任

赵熙波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调研员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联络员:李厂端  市总工会生产保障部部长

谷祖清  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企业联合会秘书长

孙丽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科长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科员

耿小英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业健康监管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威海市总工会生产保障部,李厂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威海市《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成效评价标准(试行)

 

项目

评    价   标   准

资料数据来源

分项值

总分

(100分)

1、制定了深化劳动安全集体合同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并进行了安排部署

工作方案

会议记录

3

9

2、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劳动安全集体合同工作的宣传引导

宣传材料

3

3、劳动安全集体合同工作持续开展,合同有效期无缝衔接

劳动安全集体合同文本

3

资料收集整理分析

1、工会通过多种方式征集职工利益诉求 

意见征求资料

3

15

2、工会重点收集本企业不同岗位、不同工种劳动安全卫生状况,了解掌握本企业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难点和突出问题等材料

收集数据资料

3

3、企业行政方积极提供本单位存在的职业健康危害、重大危险源点等相关资料

企业提供资料

4

4、工会对资料进行认真分析,制订职工方协商工作预案

工作方案

和相关资料

1

5、工会与企业就劳动安全卫生集体协商进行充分沟通协调 

2

6、工会提前向上级工会报告协商筹备情况,争取上级工会指导 

2

协商

代表选拔培训

1、双方协商代表产生程序合法、主体合法、人数对等,如聘请本企业(行业、区域)以外的有关专业人员担任协商顾问或协商代表,依法履行了程序

协商代表名册

及产生过程

相关资料

2

13

职工方协商代表构成合理,至少包含1名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

1

职工方首席协商代表符合相关规定

1

企业行政方首席协商代表符合相关规定

1

5、工会建立职工方协商代表培训、述职、评议等制度

相关制度

4

6、企业支持职工方协商代表工作,为履行职责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工作时间,职工方协商代表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4

1、要约、应约采用书面形式,时间、内容等符合相关规定

要约书与应约书

2

11

2、协商主要通过召开协商会议的方式进行,且在协商会议前进行了多层次的充分沟通与磋商

协商会议资料

3

3、协商过程、进程等通过恰当方式向职工通报

通报材料

2

4、劳动安全集体合同草案依法提交职代会(职工大会)讨论,且经无记名票决,通过率较高

职代会(职工大会)审议报告

2

(>50%)

4

(≥80%)

5、劳动安全集体合同经双方首席代表签字或盖章

劳动安全集体合同文本

2

10

6、协商会议原始记录详尽、准确,且经双方首席协商代表签字确认

原始记录

2

7、劳动安全集体合同报经人社部门审查,并同时报送工会、安监、卫计、经信等部门备案

报审资料

4

8、企业在规定时间内采取书面形式向职工公布生效的劳动安全集体合同

书面公告

2

1、企业建立健全包括劳动安全集体协商在内的安全生产制度

劳动安全集体合同文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资料

4

19

2、合同中明确了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劳动安全条件和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告知与防护等内容

4

3、协商确定了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定期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体检、定期开展劳动安全卫生培训等内容

4

4、合同中确定了工作时间与休息标准、规定了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明确了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经费保障

4

5、合同中明确要组织开展“查保促”活动和“安康杯”竞赛

3

1、成立由工会牵头的劳动安全集体合同履约监督组织,且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就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与企业沟通

 

监督检查记录、职代会(职工大会)专项报告、履约对照表和

相关资料

4

15

2、企业每年向职代会(职工大会)至少报告一次劳动安全集体合同履行情况

3

3、企业未发生履行劳动安全集体合同争议 

3

4、企业对劳动安全集体合同履行中职工意见和建议有改进办法和措施,及时回复

2

5、劳动安全集体合同履约率100%

3

1、企业职工对劳动安全集体协商工作普遍知晓

调查问卷

座谈交流

1

(>60%)

2

(≥70%)

8

2、企业职工对劳动安全集体协商工作的参与率较高

调查问卷

座谈交流

1

(>80%)

2

(≥90%)

3、职工对劳动安全集体协商工作综合满意度较高

调查问卷

座谈交流

1

(>70%)

2

(≥80%)

4、职工代表对职工方协商代表履行职责满意率较高

调查问卷

座谈交流

1

(>70%)

2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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