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级工会2016年度经审工作规范化考核的通知-威工审〔2017〕45号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3日 14:59 信息来源:威海市总工会 阅读次数: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关于对县级工会2016年度

经审工作规范化考核的通知

 

各区市总工会、国家级开发区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为进一步发挥工会经审工作的职能,提高县级工会经审工作的整体水平,市总经审办拟于20178月份召开会议(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对2016年度县级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山东省县级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及时如实编报2016年考核材料,并先行自评分数,自评结果于731日前报市总经审办。

二、考核材料采用带目录的PDF电子版形式编制,并保存到移动存储介质(一般为U盘)带到会上进行演示、考核评分。考核材料中所有考核指标均需附相关证明材料(需盖章的材料要加盖公章)。

三、不上报考核材料的,视为放弃考核资格。

请各区市总工会经审办,根据本单位情况,认真准备,确保考核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联系人:王燕,联系电话:5203397,13696311589

   

  

 

                  

         威海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2017622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