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一线职工岗位创新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9日 14:12 信息来源:威海市总工会 阅读次数: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线职工创新是企业技术进步的重要基础,是城市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威海加快建成创新型城市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为深入贯彻《威海市“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和《关于建设国家(威海)区域创新中心的意见》,推动全市职工岗位创新,为助力创新型城市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建成国家(威海)区域创新中心贡献智慧和力量,现提出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威海市“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和建设国家(威海)区域创新中心的总体要求,以增强城市科技创新实力、企业核心竞争力和职工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引导、培育、参与和激励为手段,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实施职工创新工程,着力搭建职工创新平台,建立职工创新成才激励机制,增强职工创新发展动力,建立和健全职工创新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和国家(威海)区域创新中心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

()基本原则。推动职工岗位创新要始终把握“三个坚持”。

——坚持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着力完善企业创新体系,切实将职工岗位创新作为企业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要把一线职工岗位创新项目、创新成果纳入到企业创新管理流程,给予技术支持和资金保障,最大限度地激发职工群众的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

——坚持尊重职工群众的首创精神。突出企业职工的创新主体地位,尊重职工创新意愿,增强职工创新动力,支持职工创新项目开发、创新成果实现和创新价值认可,让想创新、能创新的职工有舞台、有支撑、 有激励,依法保障创新者合法权益,让“创新实现人生价值”成为职工的职业追求。

——坚持面向基层一线的创新导向。形成有利于一线职工创新的政策环境、舆论导向和激励机制,营造有利于一线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创新成果共建共享的社会环境,使“千万个脑袋转起来、千万双手动起来”的万众创新文化蔚然成风。

()主要目标。2020 年,基本建成以组织推进、人才培育、支撑服务和综合评价为主要内容的威海职工创新服务体系,推动职工创新的领域更加广泛、内容更加丰富、成效更加明显,为企业提质、降耗、增效发挥重要作用,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更加浓厚,形成职工创新智慧竞相迸发、创造潜能充分释放、创新成果大量涌现的新局面,努力建设一支与创新型城市建设走在全省前列要求相适应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职工队伍。

二、搭建职工创新活动平台

(一)拓展职工创新参与平台。围绕企业创新驱动、产业升级、提质增效、节能减排等,组织职工广泛开展“岗位大练兵、技术大比武”,开展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等“五小”活动以及合理化建议“金点子”征集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拓展职工岗位创新活动的覆盖面。

(二)深化职工创新实践平台。坚持把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作为职工创新的有效平台。按照“三个一线”定位(以来自一线的技术工人为主体、重点解决企业生产一线的实际问题、创新成果能在生产一线直接转化应用)和“六有”创建标准(有场所、有制度、有团队、有活动、有经费、有成果),加大创新工作室建设力度。鼓励企业把创建工作纳入企业创新工作总体规划,从场地保障、人员配备、资金投入、设备设施、活动时间,尤其是专利申报、成果转化上给予大力支持,形成“以一线工匠人才为带头人、以职工为主力、以岗位为阵地、以问题为导向、以技术研发部门为支撑”的工作室技术创新体系。

(三)完善职工创新展示平台。定期举办各级职工劳动竞赛和技能比武;开展职工先进操作法总结、命名和推广活动;深化职工发明专利申报、科技成果转让、QC成果发表、科学技术奖评选等咨询服务。充分展示职工创新成果、职业技能水平和岗位创新成效,激发职工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带动更多的职工主动参与到创新活动中来,形成全员创新的局面。

(四)打造职工创新交流平台。组织指导推荐职工参加各类科技成果展示和省级、国家级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评选;组织优秀技能人才参加省级及以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推荐优秀技能人才赴国内外研修;举办职工创新交流活动,组织创新能手、工匠深入车间班组传授创新经验,组织不同企业中工种相关、岗位相连、业务相通的职工互相学习交流。通过参展、参评、参赛、研修和搭建企业纵向、横向间的交流平台,助推职工交流创新心得、学习创新理念、切磋创新技能。

三、建立职工创新成才激励机制

(一)鼓励职工创新创效。建立职工创新成果按要素参与分配的制度,鼓励各类企业通过产品销售提成或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调动职工创新积极性。

推进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成果转化,鼓励企业与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职工发明人事先约定创新成果转化奖励和报酬的方式、数额和时限。倡导由创新成果的采用单位支付创新团队一定数额的奖励奖金,奖励资金按规定不纳入工资总额。其中,对年节约或创造价值210万元的成果,可按年节约或创造价值的5%给予奖励;对年节约或创造价值1050万元的成果,可按年节约或创造价值的4%—5%给予奖励;对年节约或创造价值50100万元的成果,可按年节约或创造价值的3%—4%给予奖励;对年节约或创造价值100万元以上的成果,可按年节约或创造价值的3%给予奖励;对年节约或创造价值1000万元以上的成果,可按年节约或创造价值的1%给予奖励。

(二)成就职工创新价值。认真执行职务发明法定收益分配制度。在未与职务发明人约定也未在单位规章制度中规定报酬的情形下,国有企业单位自行实施其发明专利权的,每年给予职务发明人的报酬总额应不低于实施该发明专利的营业利润的3%; 转让、许可他人实施发明专利权或者以发明专利权出资入股的,给予职务发明人的报酬总额应不低于转让费、许可费或者出资比例的20%。落实职务发明人获得奖金和报酬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给予职务发明人的奖金和报酬列入成本。

对经实际应用,并在生产或工作中取得成效的合理化建议,所在企业单位给予必要奖励的,奖金按规定不纳入工资总额。对合理化建议提出者、技术革新发明人等,企业可将其事迹记入本人档案,作为评选先进、考核晋级、评定职称、聘任职务等的依据之一。

(三)鼓励职工创新成才。定期选树“威海工匠”、“威海市职工创新明星”、“威海市带徒名师”,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 1 万元。每年选拔命名一批“威海市首席技师”,管理期限为4年,按规定发放政府津贴;对能够解决生产实践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在技术革新改造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高级技师,授予“威海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称号,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每年命名一批“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给予工作经费支持2万元;命名一批“示范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给予工作经费支持5万元。每年评选威海市职工技术创新成果和合理化建议“金点子”,对一二三等奖获得者给予5000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每年评选一批“威海市职工技术创新竞赛示范企业”,积极打造市、区市、镇街劳动和技能竞赛示范区。对评选的创新先进职工,企业可以从实际出发,给予必要的奖励。

(四)营造推动职工创新良好氛围。定期召开会议,集中表彰职工创新先进个人、优秀团队、优秀成果。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加大对职工创新相关政策、成效、经验和先进典型的宣传,积极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在全市职工中掀起学技术、比创新、赛贡献的热潮,努力形成举全市之力推动职工创新成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增强职工创新发展动力

(一)实施工匠培养计划。整合培训资源,完善培训机制,形成多形式、全覆盖的职工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以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为依托,完善“名师带高徒”活动机制,探索建立以现代师徒关系为形式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制度和绝技绝活传承推广长效机制,发挥“传、帮、带”作用,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监督企业发挥职工教育培训主体作用,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将经费的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的培训,鼓励大型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培养,中小微企业通过公共服务平台获取适需有效培训服务。推进“互联网+职业培训”,全面推进职工在线教育;推进企校合作,举办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威海工匠和职工创新明星研修班,提升职工创新骨干的创新能力和水平。鼓励和提倡职工自学成才,采用不同的学习方式积极参加各类文化知识和有关职业技能的学习培训,提高个人综合素质。对职工参加学习培训取得相应证书(国家或行业认可) 的,企业可以给予相应的学历职称和技能等级补贴。

全面推进以培训、练兵、比武、晋级为主要内容的“四位一体”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开辟技能人才成长成才绿色通道。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活动。对在省级、国家级和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选手,按照我市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叫响做强威海市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月活动品牌,授予全市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各工种第一名选手“威海市金牌职工”称号,对在职业资格目录内的各工种成绩合格选手,直接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晋升技师职业资格。

(二)建立职工创新工作室联盟。着眼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探索以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为载体,以创新项目为纽带,在企业、高校、科研单位之间,建立跨区域、跨行业、跨企业的职工创新工作室联盟,相互取长补短,促进产学研用无缝对接,实现“齐创共享”。定期组织高校专家和创新工作室带头人、职工创新明星进行交流研讨,对企业生产中的技术难点、重点,共同开展技术创新、技术攻关,提高职工创新攻关能力。鼓励高校把企业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作为校外实训基地,以此强化高校与企业的互联互通,立足威海产业转型、企业发展,调整专业设置和科研方向,切实融入威海实际,服务威海发展。

(三)打造职工创新文化。用创新文化激发创新精神,推动创新实践,激励创新事业。努力营造“敢为人先、争创一流、崇尚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通过普及创新知识、完善创新制度、开展创新活动、加强创新激励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大力弘扬“勇于超越、勇攀高峰”的创新精神;通过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开展岗位练兵和职业技能大赛,提倡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技术发明等群众性创新活动,并融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激发全员创新热情,培育形成人人关注创新、人人支持创新、人人参与创新、人人都能创新的良好氛围。

五、加大职工创新保障力度

()加强对职工创新工作的领导。积极发挥由市总工会、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联等单位组成的威海市职工技术创新竞赛协调小组的作用,形成定期研究、指导和推进职工创新工作机制。

政府部门负责研究推进职工技术创新工作政策,指导职工创新活动扎实有效推进。各级工会要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主动配合行政,做好职工技术创新活动的日常组织、推动工作。各区市要参照建立相应的职工技术创新工作协调机构和支撑服务体系,完善职工创新人才的培育、选拔、奖励和创新成果的扶持、推介和转化的服务体系。

企业要加强职工技术创新工作领导,建立“党委领导、行政支持、工会运作、职工参与、各方协同、全面推进”的职工创新工作格局。要积极探索非公企业的职工创新载体和活动方式,增强非公企业职工创新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企业和职工和谐共建、互利共赢。

()加大职工创新资金保障力度。各级工会要通过工会经费预算加大职工创新资金保障力度,支持职工创新活动开展,资助职工创新项目和创新工作室建设,奖励职工创新成果,激励职工创新人才,表彰职工创新先进。鼓励企业建立职工创新扶持资金,支持职工岗位创新。

()注重发挥科技性社会组织作用。技师协会等科技性社会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利用各自的组织网络,广泛动员和组织各自会员参加群众性技术创新竞赛活动,提高会员创新能力,为促进创新型城市建设,推进建设国家(威海)区域创新中心做出积极贡献。

 

 

 

 

威海市总工会    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威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威海市科技局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威海市工商业联合会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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