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期爱心互助工程政策补充解读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5日 08:56 信息来源:威海市总工会 阅读次数: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政策内容方面

调整部分:住院津贴项目将原来4元健康包项目融合到主险中,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保障额度进一步提高,不再增加其他附加险种,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由36元增长到40元;住院医疗和住院津贴两项理赔所需病历材料进行优化缩减;困难职工家庭和困难女职工专项保障计划内容进一步丰富,保额进一步提高。

1.已退休人员、退休返聘人员、长期离岗病休人员(长期离岗病休是指超过《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中按照工作年限规定的医疗期)不得参加本项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中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2.参保单位在职会员数在5人(含)以上25人以下的,须全员参加。

5人以下单位人员参保,必须全员参保,且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一是单位已建立工会组织;二是参保时必须携带成立工会组织的相关批复和缴纳社保的具体人员名单明细。

3.连续参保会员有跨期理赔情形时,统一归到前一个保障期进行理赔,与后一个保障期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再进行累加。

    职工住院时间横跨两个保障期的,统一归到前一个保障期进行理赔,即按照第九期的保险政策和流程进行赔付。第九期互助保险理赔系统将于2019年6月15日关闭,跨期住院的职工需在截止日期前进行申报,逾期无法理赔。

 4.颈椎、腰椎、关节炎症、皮肤类四种种类疾病,非手术治疗方式产生的费用不予理赔。

颈椎、腰椎、关节炎症、皮肤类四种种类疾病,根据住院病历中的主要诊断来判断。

5.参保会员如果还可以从其他商业保险机构获得医疗费用补偿,或者大病保险需要年底报销,需在递交理赔所需资料时留存一套复印资料,以备后续报销使用。

6.困难职工家庭和困难女职工专项保障计划由市总工会出资为困难职工家庭和困难女职工投保,职工个人不需缴费;保障对象为2018年度市区两级工会已建档救助的全国级和市级困难职工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婚子女)

二、参保手续方面

调整部分:参保方式实现全部网上办理。今年参保实行网上一条龙办理,单位只需要上传电子印章、缴费凭证即可,生成电子发票也可以到工会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最大限度方便基层工会,提高工会服务效能

1.网上参保登录时,去年已注册的单位可直接使用去年的用户名、密码。忘记用户名、密码的单位可以在系统中根据提示找回或者联系市职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重置。

2.没有电子印章的单位,可按照去年参保方式和流程进行操作,采取线上登记审核和线下提报材料相结合的方式。

3.电子发票问题:今年电子发票开具后,参保系统将自动推送提示短信到经办人手机上。基层单位可登录参保系统,输入信息上标注的保单号和保费金额,按提示操作,自行下载。

4.各区市针对没有电子印章的单位,仍需将其纸质材料加盖各区市职工服务中心公章后,连同缴费凭证一同提交市职工服务中心。住院医疗险采用邮寄方式提交,住院津贴险有专人去取。

5. 同时参加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项目和住院津贴互助保障项目时,要分开填表,分别缴费,缴费分为对公帐户转帐和现金银行缴存两种方式,不接受支票和现金缴费。

6.住院津贴参保时,投保单位与缴费单位不一致时需要填写附件10《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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