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代表大会操作程序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05日 16:23 信息来源:威海市总工会 阅读次数: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会前筹备

(一)协商确定会议议题和议程

召开党政工联席会议,协商确定召开职代会的时间、地点、会期、会议议程等内容,形成一致意见后,由工会向党委提交请示报告,党委批复后着手准备;未建立党组织的,由工会提出与行政协商确定后准备。

(二)准备会议材料

企业和工会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起草相关会议材料,材料包括:

1、首次召开或换届的单位,起草或修改《职工代表选举办法(草案)》;起草《职代会实施细则(草案)》、《职代会提案办理办法》和其他职代会工作制度;

2、起草行政方面向大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3、行政方面提交职代会审议的制度、方案及其说明;

4、上次职代会决议、决定和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5、日常民主管理情况和职代会专门委员会(小组)报告,联席会议决定处理事项或问题报告;

6、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报告;

7、修改职代会工作制度、办法及说明;

8、有评议中高级管理人员和职工董事、监事议程的,应当通知被评议人准备述职报告,印制“民主评议测评表”;

9、有业务招待费使用、预决算、财务报告情况等内容的,协调相关部门准备报告材料;

10、设计、印制选举选票、表决票、登记表、提案表、会议代表证等表证;

11、拟定会议通知、公示等具体事项材料。

(三)选举职工代表

1、《职工代表选举办法(草案)》,经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公布实施。

2、按职工代表选举办法和方案,由工会组织选举、撤换、补选职工代表。当选代表公示、登记、审查,组织进行会前培训。

3、划分代表团(组),推选代表团(组)长,公布代表团和代表名单。

(四)确定职工代表大会议题和议案

1、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委员会(小组)下发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通知,并负责收集登记汇总整理提案。

2、通过召开职工代表团(组)长会议、职工代表团(组)长和职代会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系会议等方式充分讨论,形成职代会议题和议案草案。

3、企业工会将议题和议案草案与企业协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经审查通过后,形成职代会正式议题和议案。

4、会议召开7日前,将职代会议题和议案以书面形式送达职工代表。

(五)做好大会其他相关事项,并由企业工会填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情况报告表》,于会议召开5日前,向上一级工会报送。

二、预备会议

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应当先召开预备会议,预备会议由企业工会主持召开,全体职工代表参加,主要议程为:

1、选举产生大会主席团。

2、听取并审议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情况报告,提出大会会议议题和议程的建议。

3、首次召开或换届的,审议通过职工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确认代表资格。

4、审议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表决办法。

5、审议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议题和议程。

6、决定大会其他有关事项。

三、正式会议和临时会议

(一)职工代表大会由主席团或主席团推选的主持人主持会议,按照预备会议通过的议程进行,主要程序包括:

1、大会执行主席或主持人核实出席大会的职工代表人数,到会职工代表超过代表总额的三分之二,符合法定会议人数,宣布开会。如果职工代表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向代表团(组)长请假。会议主持人应首先简要讲明本次大会的目的、意义、中心议题和主要任务,宣布大会议程。

2、听取单位主要负责人工作报告,如工作报告已事先发给代表充分讨论,可针对职工代表提出的意见作出说明。

3、听取单位行政有关负责人作专题议案报告。

4、听取工会主席及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人就上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落实情况、职工代表提案处理情况、集体合同执行情况等向大会作出的报告。

5、工会主席就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处理的重大事项,向大会作出说明,提请大会确认。

6、听取需要接受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人员的述职报告。

7、以职工代表团(组)为单位,分组讨论有关报告、议案,同时对大会的各项决议草案和需经大会选举的候选人进行酝酿。各代表团(组)指定专人记录整理归纳职工代表讨论发言,向主席团汇报。会议应安排时间,让各代表团(组)推选代表陈述本团(组)讨论审议的意见和建议,也可由职工代表自由发言。

8、根据有关决定和实际需要,选举参加董事会、监事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职工代表,参加平等协商的职工协商代表和企业领导人等;根据大会主席团提名,表决通过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小组)人选;表决通过其他需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人员。

9、对有关的各项方案和大会决议、决定草案进行表决;审议集体合同草案和专项集体合同草案。

10、对有关人员进行民主评议。

11、宣布大会闭幕。

(二)在实际工作中,遇有重大事项,经企业行政、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可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临时会议,临时会议规则与正式会议相同。

四、会后工作

大会闭会后,各代表团(组)和职工代表结合实际情况,宣传、贯彻大会精神和决议。企业各方贯彻落实大会的提案、决议和决定。工会委员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小组)制定计划,巡视、检查大会的提案、决议和决定落实情况。

1、单位工会负责整理职工代表大会档案资料,按规定公布大会通过的决议、决定,并于大会闭会七日内,向上一级工会报送备案资料。

2、根据职工代表大会授权,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处理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临时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3、召开工作会议落实办理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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