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会女职工工作内容及方法组织建设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09日 15:20 信息来源:威海市总工会 阅读次数: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同步组建工会女职工组织的总体要求

1、根据“三同时”组建原则,基层工会成立的同时成立女职工委员会。企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工会中有女职工会员10名以上的应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不足10名的可以设女职工委员。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与工会委员会同时报上级工会审批。

2、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与工会委员会任期一致,工会委员会换届改选,要同步考虑工会女职工组织的换届;国有企事业单位转改制,上级工会在协调工会关系转接时,同时转接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关系。

3、依照全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女职工委员会主任由同级工会女主席或女副主席担任;也可经民主协商,按照相应条件配备女职工委员会主任,享受同级工会副主席待遇。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应提名为同级工会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二)同步组建工会女职工组织的程序

1、在筹建工会或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酝酿工会委员会候选人时,应根据女职工比例,至少推荐1-2名女职工为工会委员候选人。

2、本单位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在酝酿工会领导班子人选时,应至少安排一名女性候选人,作为女职工委员会主任或女工委员人选。

3、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后,召开第一次全体工会委员会议,选举主席、副主席后,按照全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由同级工会委员会提名,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产生女职工委员会。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与工会委员会同时报上级工会审批。

权益维护

定期开展女职工权益维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法律知识讲座、橱窗展板、宣传册、企业内网、企业报等方式广泛宣传女职工权益维护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女职工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开展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工作。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是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重要机制和手段。要把专项合同纳入工资集体协商议程,根据企业的类型签订专项合同,增强合同实效。

建功立业

 团结动员女职工爱岗敬业、创新创效,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在女职工较集中的岗位开展女职工专场技能竞赛、立足岗位创佳绩等活动,提高女职工职业技能水平;围绕企业发展开展创新创效合理化建议“金点子”等活动,提高女职工创新创造能力,助推女职工成长成才。积极发现和培育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做好先进女职工的评选推荐工作,充分发挥女劳模、女工匠等先进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

关爱服务女职工

1、实施“女职工关爱行动”,建立单亲困难女职工档案,定期慰问单亲困难女职工,开展助学帮困活动。

2、每年“三八”妇女节组织开展女职工喜闻乐见的节日庆祝活动。

3、定期开展受女职工欢迎的文体活动,如:跳健身操、练瑜珈、跳绳、各种球类等体育项目;摄影、书法、绘画、手工制作、插花等文化活动。

4、每年“六一”儿童节组织亲子游戏、外出郊游、儿童各类作品展示等关爱职工子女的活动

5、关爱青年女职工,组织单身职工参与各级工会举办的交友联谊活动其它好事实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