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基层工会经费支出有关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29日 09:03 信息来源:威海市总工会 阅读次数: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各区市总工会,国家级开发区总工会,南海新区总工会,市直单位工会:

为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根据山东省总工会《关于调整基层工会经费支出有关标准的通知》(鲁会办201956号)要求,考虑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和物价上涨等因素,经2019年7月26日市总工会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将我市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发放节日慰问品的标准由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元调整到不超过2000元。

 

威海市总工会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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