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商业联合会、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国家级开发区总工会、科技创新局,南海新区总工会、党群和人力资源部,综合保税区总工会,市直产业工会,市直企业工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山东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充分发挥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基础性作用,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经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研究,决定于2021年3月至4月中旬,组织开展 2021 年全市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威海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立足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新形势,推动各类企业建立健全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畅通职工诉求表达渠道,持续提升职工参与度、知晓度、满意度和企业认可度,广泛调动企业和职工两个积极性,助力全市经济持续恢复和高质量发展。力争2021年实现已建会企业集体协商建制率动态保持在 80%以上,其中规模(限额)以上已建会企业开展集体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保持在 90%以上,集体协商工作对新业态企业和行业的有效覆盖进一步扩大。
二、协商重点
(一)积极围绕新业态开展行业集体协商工作。贯彻落实我市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快递、外卖、网约车等新业态领域行业集体协商工作。紧紧围绕计件单价、计提工资、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工资调整幅度、津贴补贴、奖惩机制、技能培训、休息休假、职业安全保障、社保福利等从业人员最关心的利益诉求,推动职工方和企业方结合企业和行业实际确定协商议题,做到内容条款明确、具体量化,体现行业特色,规范行业用工秩序。积极推进家政、保洁等灵活就业人员较多的行业开展集体协商,更好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二)积极围绕疫情防控常态化开展集体协商工作。准确把握当前新冠疫情形势,支持和指导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企业和行业开展集体协商,推动企业和职工共克时艰、和谐同行、实现双赢。兼顾职工利益和企业发展,引导劳资双方重点对劳动用工管理、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保障、转岗稳岗、待岗培训等进行协商,推动实现有事好商量、遇事多商量,助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对建筑施工企业和易发生欠薪行为的中小微企业,通过集体协商方式规范企业工资支付,确保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三)积极围绕产业工人队伍改革开展集体协商工作。支持和指导产业工人集中的企业和行业开展集体协商,切实维护产业工人的劳动经济权益。引导企业建立多层级的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完善体现技能价值激励导向的工资分配制度,促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劳资双方就工资收入与生产经营状况、职工技能提升、职务职级变化、岗位业绩贡献等挂钩进行协商,积极探索技能要素、业绩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机制,推动完善产业工人工资共决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激发和调动产业工人积极性,凝心聚力服务企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充分运用齐鲁工惠APP、报刊、电视、网站、微信等宣传载体,广泛宣传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在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重要意义,引导企业和职工树立协商理念,激发职工群众参与热情,争取企业行政理解和支持,发动企业和职工积极响应并主动参与集中要约行动。
(二)加强分类指导。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做好指导服务工作,对拟建立集体合同制度的,指导其加强双方协商代表培训,规范集体协商程序、内容、步骤;对提出要约有困难的,可指导基层工会通过上级工会“上代下”方式发出协商要约;对拒绝或拖延开展集体协商的,发挥“两书”、劳动监察等制度作用,实施限期整改,力促协商要约发得出、谈得起。
(三)创新协商方式。要适应疫情防控需要,鼓励企业和职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集体协商。意见征集、代表培训、要约答复、正式协商等工作,可通过内部 OA、微信、QQ 等网上工作平台和会议系统线上开展。鼓励企业建立健全集体协商、日常协商、临时协商等多层次、多维度沟通协商机制,切实解决企业及职工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四)开展质效评估。坚持以企业(行业) 自评为主、 外部评估为辅的原则,鼓励各类企业(行业)集体协商双方进行质效评估,推动百人以上已建会企业全面开展质效评估工作,发现和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集体协商质量和职工参与率、知晓率、满意率以及企业认可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高度重视,积极争取地方党政的重视支持,着力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工会力推、各方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的集体协商工作格局。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大力推进实施,务求集中要约行动取得实效。
(二)密切协调配合。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及时研究处理集体协商过程中出现的分歧和争议。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指导协调、行政执法和集体合同备案管理工作。各级工会要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支持和帮助基层工会发出要约;要针对新业态行业集体协商工作,建立专职指导员派驻制度,集中力量切实帮助解决协商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级企联、工商联要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企业方协商代表的培训工作,引导其增强协商意识、履行集体合同。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将适时对各地集中要约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指导。
(三)培育先进典型。要结合集中要约行动,培育一批真谈实谈、特色鲜明、亮点突出、成效显著的集体协商典型案例,总结推进集体协商制度建设的经验做法,并加以推广,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促进集体协商工作普遍有效开展。
(四)做好总结评估。要及时总结集中要约行动开展情况,统计相关数据,梳理经验做法,查找存在问题,形成书面报告,于2021年4月23日前将集中要约行动总结和《2021年全市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1)《新业态行业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送市总工会劳协中心。电话:5286557,邮箱:whghlxzx@wh.shandong.cn。
附件:1.2021年全市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情况统计表
2.新业态行业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
情况统计表
威海市总工会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威海市工商业联合会 威海市企业联合会/威海市企业家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