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困难职工调查摸底及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6日 16:57 信息来源:威海市总工会 阅读次数: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各区市总工会,国家级开发区总工会,综保区总工会,南海新区总工会,市直各单位工会:

为做好困难职工家庭精准认定工作,规范困难职工家庭档案动态管理,切实为工会精准实施常态化帮扶工作提供可靠依据,市总工会决定根据《山东工会困难职工家庭认定、帮扶和档案管理办法(试行)》(鲁会办[2020]58号规定的困难职工认定新标准新要求,在全市各基层工会中开展困难职工家庭调查摸底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摸底对象

已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中生活困难的在职职工家庭。

二、困难职工家庭类别、认定条件及申报程序

根据困难职工家庭人均纯收入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1年度威海市城低保787元,农村低保588元)比较,分为深度困难职工家庭、相对困难职工家庭和意外致困职工家庭。困难职工家庭类别认定、家庭收入、家庭刚性支出费用、家庭成员的界定及申报程序等,依据《山东工会困难职工家庭认定、帮扶和档案管理办法(试行)》(鲁会办[2020]58号)的规定执行(可自行从威海市总工会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困难职工家庭申报材料 

(一)新申请对象困难职工家庭申报材料,严格按照<关于《山东工会困难职工家庭认定、帮扶和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解释>文件中关于提报材料规范填写的相关规定执行(可自行从威海市总工会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二)已建档职工在档建档超过1年)困难职工因各种原因尚未脱困需继续救助的,职工本人应认真核对上报的档案材料,重新填写相应表格,并完善补充相关证明材料(如当年家庭收入证明、医疗自负费用凭证、子女学费凭证等)

、工作要求

困难职工调查摸底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是工会开展常态化帮扶工作的前提,也是一项关系到能否将党委、政府和工会组织的温暖及时、准确地送到真正困难职工家庭的一件大事,各级工会要积极做到

(一)高度重视,专人负责。一是各区市工会要把做好困难职工调查摸底作为当前重要工作,广泛宣传发动、精准识别建档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困难职工调查摸底工作方案二是严格落实困难职工工会联系人制度。工会联系人原则上由建档困难职工所在单位或主管单位工会专兼职干部担任,联系人入户走访填写入户调查表,并登陆手机“惠APP进行定位,上传职工本人和家庭现场照片并备注职工家庭目前情况。三是目前的常态化疫情期间,各级工会要第一时间把受疫情影响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摸排出来并做好相关记录工作

(二)掌握标准,严格把关。各级工会要坚持实事求是,确保困难职工档案不虚假、不重复、不交叉、不漏报。基层工会对原始档案进行严格把关,上级工会进行复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退回原建档单位,对有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将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全市通报、直至取消建档资格

)了解实情,动态管理。各级工会要对所有在档困难职工家庭通过入户走访、电话调查等方式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对符合困难职工条件的继续留档,并完善和补充相关资料(如当年家庭收入证明、医疗自负费用凭证、子女学费凭证等);对不再符合建档条件的职工家庭及时办理脱困或退档手续,切实做到应建建,应退尽退,动态管理。

五、申报时间

市直各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于420日前报市职工服务中心,办公地址:环翠区鲸园街道育华路21号。

联系人:郭凤华  赵小翠      电话:5331279

 

 

 

 

 

 

 

威海市总工会

2021326

关于《山东工会困难职工家庭认定、帮扶和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解释(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