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总工会,国家级开发区总工会,综保区总工会,南海新区总工会,市直单位工会:
为持续深入推进全市劳模(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现就开展2021年威海市劳模(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和加强创新工作室规范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
(一)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
(二)申报条件
威海市劳模(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从各区市总工会和市直企事业单位工会命名挂牌的创新工作室中产生,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有场所。有面积适当、功能明确的固定场所,用于学习研讨、创新实践和成果、荣誉展示;有工作室牌匾、组织机构、工作职责、目标任务、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标志;配备必要的专业资料、器材工具、电脑网络、实验仪器等设施设备。
2、有制度。学习培训、技术攻关、师徒结对、奖励激励等各项制度健全、上墙公开、落实到位。
3、有团队。以掌握高超技能、善于创新创造、发挥领军作用的劳模或工匠人才为带头人,广泛吸收一线技能工人参加,组成职工创新团队。
4、有活动。围绕本系统、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技术人才培养和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技术培训、师徒结对、协作攻关、革新创造等创新创效活动。
5、有经费。所在单位在经费上给予保障,保证创新工作室活动正常开展。
6、有计划。创新工作有规划方案、有措施目标、有活动记录。
7、有成果。每年至少承担2个以上企业立项的创新课题或攻关项目,至少完成1—2项创新成果,并得到推广应用,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验收安排
9月底前,各区市总工会、市直企事业单位工会对所辖工作室进行考核验收,并择优推荐申报威海市劳模(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10月,市总工会对申报的工作室进行验收,提出初步验收意见,经市总工会党组会讨论通过后命名授牌。
二、加强规范管理工作
(一)加强动态管理。创新工作室要建立工作台账,在台账中准确翔实记录创新活动,全面反映创新工作室的工作流程和运行状况。所在单位工会要对创新工作室建设运行和作用发挥情况进行考核评估,组织开展自查。市、区市总工会根据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市总工会根据自查和抽查情况,对创新工作室带头人变动的予以更名,对运行不规范、不发挥作用的给予摘牌。
(二)健全管理机制。创新工作室所在单位工会要在规范建设、监督考核、奖励措施、资金保障等方面不断创新完善,建立相关制度,细化具体措施,推进创新工作室运行制度化、长效化。建立评先树优制度,按照有关条件和程序,绩效突出的创新工作室经所在区市总工会、市直企事业单位工会推荐,可优先申报市级工人先锋号。
(三)扩大创建成效。各级工会在创建工作中,要更加注重创建质量,突出实效发挥,注重挖掘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力争做到“创建一个、带动一批、影响一片”,形成良性发展。要全面摸排创新工作室运行情况,组织创新工作室认真填写《威海市劳模(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情况统计表》,及时掌握创建工作动态。
三、有关要求
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积极谋划,精心组织,把创建申报和加强规范管理的过程,作为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做精做细相关工作。
申报材料请按“材料目录”中要求的各项内容提供,按顺序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1份,并报送《申报表》电子版。《威海市劳模(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情况统计表》请一并报送。邮箱:whghscb @wh.shandong.cn,电话:5232727。
附件:1.威海市劳模(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材料封面(目录)
2.威海市劳模(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表
3.威海市劳模(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推荐汇总表
4.已命名的威海市劳模(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情况统计表
威海市总工会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