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送温暖”活动困难职工家庭调查摸底及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08日 09:14 信息来源:威海市总工会 阅读次数: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各区市总工会,国家级开发区总工会,综保区总工会,南海新区总工会,市直机关工会工委,市直企事业单位工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帮助解决职工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及时把党的关怀和工会组织的温暖送到职工群众的心坎上,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市总工会决定开展2022年度“送温暖”活动困难职工家庭调查摸底及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摸底范围

各单位工会负责所辖职工的调查摸底工作。特别是工会助力乡村振兴工作中已建立的镇域涉农经济(合作)组织工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集中的各类工会,要加强对所辖职工(农民工)的调查摸底工作。

二、符合建档立卡标准困难职工申报要求

1、困难职工家庭类别、认定条件及申报程序:家庭类别要根据困难职工家庭人均纯收入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2年威海市城市低保953元)比较,分为深度困难职工家庭、相

对困难职工家庭和意外致困职工家庭;困难职工家庭类别认定、家庭收入、家庭刚性支出费用、家庭成员的界定及申报程序等,按照《山东工会困难职工家庭认定、帮扶和档案管理办法(试行)》(鲁会办[2020]58号)的规定执行(文件可自行从威海市总工会网站-基层指南-职工帮扶-通知文件栏下载)。  

2、申报材料:新申请对象严格按照<关于《山东工会困难职工家庭认定、帮扶和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解释>文件中关于提报材料规范填写的相关要求执行(文件可自行从威海市总工会网站-基层指南-职工帮扶-通知文件栏下载)。②已建档职工。在档(建档超过1年)困难职工因各种原因尚未脱困退档仍需继续救助的,基层工会干部要认真指导职工本人重新填写相关表格,并完善、补充证明材料(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残疾证等提交过的证明材料无需再提供)。③脱困退档职工。各基层工会要对在档的困难职工逐户核对信息,对不再符合建档条件的要认真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并按程序及时予以脱困、注销或退档,及时报告上级工会。

三、符合送温暖条件职工申报要求

1、送温暖对象:不符合深度、相对和意外致困困难职工建档标准,因以下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①在职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以户籍为单位且常年共同生活,或以虽不在同一户籍但具有赡养、扶养、抚养或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下同)因疾病或意外伤害,2022年度(2021年11月-2022年10月)个人承担医药费(住院费 、门诊费、用于治疗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纳入医保统筹的药费)累计2万元以上的;②在职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因疫情、残疾、疾病等原因导致收入低的;③单亲在职职工家庭且工资收入低的;④在职职工家庭因遭受各类意外灾害的;⑤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的职工和因公牺牲职工的家属。

2、送温暖申报材料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材料、基层单位开具的家庭成员共同生活证明材料(父母与职工本人共同生活在一起的需要开具)、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证明材料(病例首页或诊断书、医疗票据、费用结算单、残疾证、灾害证明、离婚证等)、基层单位盖章公示表、基层单位集体研究讨论通过的盖章会议记录、职工本人银行卡复印件(标明xx银行xx支行)、《送温暖慰问职工申请审核表》、《送温暖慰问职工档案表格》和《送温暖慰问职工实名制汇总表》(此表需要电子版其他表格和相应证明材料需要纸质版)。

四、注意事项

1、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困难职工调查摸底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帮助解决困难职工实际问题。对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家庭要纳入各级工会常态化帮扶体系,不仅年末送温暖,更要给予日常的各种帮扶。

2、各基层单位工会要建立困难职工帮扶救助送温暖工作制度,使困难群体感受到单位的关怀和温暖,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号召力、影响力和凝聚力。

3、各级工会要坚持实事求是,确保困难职工申报材料不虚假、不重复、不交叉。基层工会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各区市服务中心进行认真复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退回申报单位,对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将视情况给予批评。

4、市直单位工会请于11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职工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地址:鲸园街道育华路21号。

电话:5331882。邮箱:whzhfwzx@126.com

 

附件:1.《送温暖慰问职工申请审核表》

2.《送温暖慰问职工档案表格》

3.《送温暖慰问职工实名制汇总表》

 

 

威海市总工会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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