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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提升产业工人创新力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15日 16:49 信息来源:威海市总工会 阅读次数: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产业工人是工人阶级中发挥支撑作用的主体力量,是创造社会财富的中坚力量,是创新驱动发展的骨干力量,是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有生力量。产业工人创新力是指产业工人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通过创新行为,获得的理念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体制创新能力,是系统提升企业全方位、全要素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为持续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质增效,不断提升全产业工人创新力,加快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始终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围绕抓好“十大创新”,提升产业工人创新力为目标,以建设全员创新企业和培育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抓手,充分调动产业工人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着力培育一批创新人才,取得一批高质量创新成果,促进一批优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动形成“人人皆可创新、全员开展创新、改善就是创新”的浓厚氛围,努力在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力上走在前,为全力打造共同富裕先行区、不断开创“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新局面、争当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排头兵激发新动能汇聚新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党建统领,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提升产业工人创新力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坚持依靠工人阶级。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坚持个性化、多元化、差异化,最大限度激发产业工人创新创造活力。

坚持创新驱动。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实施更高水平的创新驱动措施,培育创新型人才,扩大创新优势,推动“十大创新”各项任务全面起势、加快落地。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因企施策,抓住重点和难点,完善服务体系、激励机制、政策措施,破除制约产业工人创新力提升的体制机制问题,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创新。

坚持齐抓共管。充分调动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公众等各方参与的积极性,集中优势力量和高效资源,搭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社会共同支持创新的良好格局。

工作措施

(一)坚持党建统领,汇聚创新

1.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组织广大产业工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提升产业工人创新力全过程各环节。科学、精准做好产业工人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推进“思政辅导员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引导广大产业工人增强学习意识、创新意识和责任意识,形成浓创新氛围。注重符合条件的创新能手发展成党员,将一线党员培养成创新能手,及时把技术能手、青年专家、优秀产业工人吸收到党组织中来,不断扩大党组织覆盖面和影响力。(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充分发挥群团组织推动作用。更好发挥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深化“中国梦·劳动美”“砥砺奋进守初心 青春献礼二十大”“巾帼心向党 喜迎二十大”等主题教育活动,深化劳模工匠、“青年创新榜样”、“巾帼之声”宣讲,深化主题科普联合行动等工作。用好威海文化独特优势,统筹红色文化、优秀传统文化等资源,团结引领广大职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不移听党话、矢志不渝跟党走持续激发产业工人创新创业正能量。(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充分发挥“三种精神”引领激励作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推进“三种精神”教育展示基地建设,唱响劳动光荣、创造伟大时代强音。充分发挥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示范带动作用,深入挖掘职工创新创效的先进典型和鲜活经验,统筹运用传统主流媒体和各类新媒体传播平台,通过制作宣传片、开设“劳模大讲堂”召开劳模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优秀产业工人创新创造先进事迹。(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坚持育结合,提创新能力

4.切实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在KPI(关键业绩指标)与CPI(一般业绩指标)中科学设立创新容错机制,从管理体制机制上为创新打造良好环境条件。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产业工人培养、考核、使用、激励相统一的工作机制,在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培养使用创新型人才企业应当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用于技术、技能人才的教育培训,确保产业工人培训制度化、常态化。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举办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持续加大创新型人才培养培训力度。全面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稳慎推进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支持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推动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用人单位为主体、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为主要方式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加大创新投入,引导社会资本、社会资源向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集聚,让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科研投入、科研组织、成果转化的主体。(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持续提升职业教育水平。落实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并重的法定职责,助力培养“百万工匠”后备人才。重视发展各类职业院校,研究探索融合发展途径,有效增加创新人才、产业技能人才供给。完善“政府统筹分级管理、地方为主、行业指导、校企合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完善职业教育兼职教师聘用措施加大校企人员相互兼职力度,支持职业院校聘请劳模和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逐步优化专业群师资结构,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积极推进产教融合试点。坚持用实践检验创新,用创新推动实践。围绕全制造业布局,聚焦区域产业发展对创新型人才需求,依托区域行业骨干企业、院校,联合关单位,建设一批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区域公共实训基地,构建全公共实训基地体系。鼓励优势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集实践教学、创新创业、社会培训、技术研发服务和企业实际生产等于一体的实习实训基地,打造高校、企业和科研部门开放共享的培训实践平台。发挥骨干企业作用,鼓励区域行业骨干企业联合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共同组建产教融合集团,注重发挥国有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带动中小企业参与推进实体化运作。(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大力推广“专家带学”。充分发挥各类工作室(站)领衔人和技术能手等的创新引领作用,深入推进“导师带徒”、结对帮带等模式,采取一带一、一带多、多带一等方式,实行“订单式”培养,大力推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推广“师傅传承大讲堂”“专家人才大讲堂”“班组大讲堂”等培训模式,实行“师傅”与“徒弟”双向选择,推动绝技绝活代际传承机制。对带徒业绩突出的师傅,由所在单位授予“名师”称号。鼓励企业建立“技师”“高徒”档案,实施动态管理。(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组织开展创新力专题培训。围绕转变创新理念、建立创新思维、掌握创新方法等重点内容,制定产业工人创新力提升培训计划,依托山东省鲁班职工创新创效服务中心,充分发挥山东省职工创新创效服务基地和“鲁班双创网”线下线上一体化平台作用,分层分级组织全市各行各业优秀产业工人创新力专题培训。按照“理论+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精心策划设计产业工人创新力提升培训示范课程。按照“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原则,创新引入行动学习、沉浸学习、体验学习等新型培训模式,提高培训质量。组织产业工人到创新型企业实地考察,感受创新文化,提升创新能力,增强培训效果。(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积极培育浓厚创新生态。充分调动企业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大对创新型人才的扶持力度,大力开展“揭榜攻关”活动,让更多懂技术、会创新的产业工人脱颖而出。紧贴企业实际开展群众性技术攻关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等全员创新活动,破解技术难题,推动企业技术进步鼓励一线职工主动学习、深入钻研,形成更多原创性、突破性创新成果。加强劳模(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加大对领衔人的培养力度,切实升工作室领衔人的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遵循便利、精准、高效、优质原则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创新型人才服务工作的积极性,搭建政府、企业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服务平台及时收集发布人才政策信息积极探索不同行业领域人才交流机制,将企业急需紧缺的创新型人才纳入引才计划,打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市总工会、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搭建平台载体,释放创新活力

10.丰富创新型人才成长平台。全面实施“人才兴威”攻坚突破三年行动,强力推进“威海工匠”建设工程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创新创造,带动各级培育更多工匠人才。围绕产业链布局人才链、创新链,重点培育掌握关键技艺、绝技绝活的威海工匠、首席技师、技术技能大师、青年岗位能手等技能领军人才。深化“求学圆梦行动”,加强工匠学院建设,扩大创新型人才有效供给,破解创新型人才短缺瓶颈,培养造就一大批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产业工人,引领带动更多产业工人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1.构建完善劳动和技能竞赛体系。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竞赛创新竞赛等活动推动各地、各单位普遍开展竞赛。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聚力“十强”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七大产业集群建设,突出重点行业,开展创新创优竞赛。围绕“建功‘十四五’、奋进新征程”“技能兴等主题,每年确定一批应用范围广、从业人员多技术含量高的工种举办示范和引领性劳动和技能竞赛聚焦经济社会发展数字化变革需求,组织开展数字变革创新大引导产业工人积极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5G通信、区块链等新技术,培育数字创新应用生态,孵化一批优秀数字创新应用成果,争当数字创新应用先锋。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中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试点。(市委网信办、市总工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大数据中心、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2.强力推进全员创新创效。大力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全员创新企业、产教融合型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培优壮大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队伍,带动全企业提升发展活力、创新能力、竞争实力。培育一批市级劳模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稳步扩大创新工作室的覆盖面。围绕产业链组建跨区域、跨行业、跨企业的创新工作室联盟,组织劳动模范、技术专家、创新能手深入生产一线开展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能展示等活动。层层组织开展职工创新创效竞赛,对获奖成果择优推荐参评全省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和省科学技术奖,不断提升职工创新成果的“含金量”。倡导在车间设置“改善超市”,广泛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攻关、技术协作和“五小”活动、科技活动周、职工优秀创新成果巡展、职工创新创意大赛先进操作法命名和推广等活动。(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工作机制,激发创新

13.完善创新服务体系。坚持以系统观念持续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优化技术创新平台布局持续完善职工创新创效服务体系。增强“互联网+”思维,用好“鲁班双创网”线上服务平台,持续推进创新技术对接转化服务,产业工人创新提供全流程“一站式”专业化服务。(市总工会、市科技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4.完善创新激励机制。畅通创新型人才成长通道,优化职业技能等级设置推动各类人才横向交流和纵向晋升。建立体现创新型人才岗位价值、业绩贡献以及产业工人创新成果按要素参与分配的薪酬分配机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创新型人才特聘岗位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灵活的分配方式,符合条件的,允许破格申报工程专业技术职称。支持研究探索国有企业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措施,明确奖励标准、奖励方式、奖励周期以及列支渠道,强化过程激励和长期激励大力培养威海“职工院士”。(市总工会、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5.完善创新权益保障。加强产业工人知识产权保护、创新成果维护,严厉打击侵权行为,切实保障创新型人才的知识产权和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创新多元化解成果奖励纠纷机制,建立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鼓励各地、各单位建立职工创新创效服务工作站,深化职工发明专利申报、科技成果转让、QC成果发表、科学技术奖评选等咨询服务。(市总工会、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单位要把提升产业工人创新力作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内容,统筹推进产业工人创新力提升工作,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部门通力协作、群团组织积极参与、企业主体全力实施的工作机制。各参与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统筹抓好组织实施,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分解任务,配强力量,推动落实。

(二)强化工作落实。坚持“事争一流、唯旗是夺”,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整合优化各类政策资源,最大限度释放创新创效的政策红利。践行“严真细实快”作风要求,统筹考虑各地、各单位的差异性,突出重点,明确任务,增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支持部分地区和单位开展政策先行先试率先突破。加强政策落实调查和成效评估,结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修订及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调整完善,提高政策落地的实际成效。

(三)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弘扬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广泛宣传各地提升产业工人创新力的新做法、新经验、新成效,深入挖掘创新型人才的先进典型和鲜活经验,进一步提升产业工人创新力的社会影响,全面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推动形成人人渴望创新、人人努力创新、人人皆可创新的舆论环境,营造全上下关注、各方支持、产业工人全员参与创新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