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总工会,国家级开发区总工会,综保区总工会,南海新区总工会,市直各单位工会:
为充分激发广大职工群众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团结动员职工立足岗位争先进、建功立业促发展,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开展第八届“威海市优秀职工”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评选活动,大力发掘和广泛宣传职工身边的先进典型,进一步激发全市职工爱岗敬业,钻研技术,攻坚克难,创新超越的精神,进一步倡导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理念,在职工中形成学习先进、赶超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为全市大抓经济汇聚共同奋斗的磅礴力量。
二、评选数额及对象
推荐评选活动坚持突出一线的原则。推荐人员应为在同一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的一线职工,重点向一线职工(含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倾斜,全市共评选500名“威海市优秀职工”。卫生系统一线医护人员、教育系统一线教职工和公安系统辅警可参评,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干部职工不在参评范围内,已获威海市优秀职工称号的个人不再参评。
三、推荐条件
1.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对党忠诚、遵纪守法,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始终保持不忘初心的前进姿态。
2.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立足岗位、求真务实,在平凡的岗位上信念坚定、敬业奉献、敢于担当,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敬业精神。
3.勇于创新、成绩突出。刻苦钻研、锐意进取,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发挥主力军作用,在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4.明礼诚信、团结友善。诚恳待人、和睦友好,在社会和经济活动中讲诚信、守信誉,能够得到职工群众的广泛认可,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个人品德。
获得过本单位荣誉称号的人员,优先推荐。
四、评选程序
1.推荐上报(6月1日—6月23日)
各单位工会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广泛征求单位、职工意见研究确定候选人,将候选人推荐材料报上一级工会。市直基层工会报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各区市总工会负责做好本辖区的候选人推荐申报工作。
2.审核公示(6月24日—7月9日)
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对所有推荐人员进行审核把关,拟定候选人名单,报市总党组会议研究审定,经公示最终确定“威海市优秀职工”。
3.命名表彰(7月下旬)
市总工会对“威海市优秀职工”进行命名,颁发证书,并通过媒体进行宣传,着力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榜样模范的带头作用。
五、工作要求
1.各级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推选,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推荐的优秀职工要有典型性和代表性,事迹突出,能起到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凡存在违反党纪政务规定,近五年内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严重职业危害或群体性事件,劳动关系不和谐,未组建工会,未建立职代会和集体合同制度等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申报推荐。
2.各区市总工会要结合实际,合理分配名额,扩大覆盖范围。各基层工会要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优秀职工评选推荐工作,并组织职工关注“威海工会在线”微信公众号,参与网上监督。
3.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扩大社会知晓率。通过评选活动,引导广大职工崇尚劳动、尊重劳动,弘扬劳动精神,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请各级工会于6月23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邮箱:whghjcb@wh.shandong.cn,联系电话:5817628,5869987。文件附件请登录威海市总工会网站下载(www.whgh.org.cn)。
附件:1.“威海市优秀职工”推荐表
2.“威海市优秀职工”推荐人选汇总表
威海市总工会
2023年5月29日
关于开展第八届“威海市优秀职工”
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