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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威海工匠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0日 08:36 信息来源:威海市总工会 阅读次数: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各区市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级开发区总工会、科技创新局,综保区总工会、党群工作部,市直企事业单位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动员激励广大职工担当作为、奋勇争先,奋力建功大抓经济工作,现就开展威海工匠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标准条件

(一)推荐范围

面向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岗位操作的高技能职工。已获得威海工匠称号的不再参加推荐

(二)标准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听党话、跟党走,忠于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带头弘扬和践行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爱岗敬业、执着专注、精益求精、勇于创新、追求卓越、甘于奉献;

2.掌握高超技能。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和专业技术,拥有精湛技能、高招绝技,在全市、全省、全国同行业中达到领先水平,有较大影响力和较高知名度;

3.善于创新创造。在工艺改进、技术革新、质量攻关、发明创造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在企业或行业内得到推广应用,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发挥领军作用。善于带领团队解决生产实践中的关键技术工艺问题,积极向职工传授技能技艺、传承职业精神,在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群众性劳动竞赛活动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5.注重荣誉基础。具有市级及以上层次的技能类奖项或称号。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优先推荐。

二、推荐数量产生程序

(一)推荐数量

公布威海工匠20名。择优公布,不做推荐名额分配。

(二)产生程序

按照层层推荐、人选审核、专家评审、政府审定、社会公示个环节进行。

1.层层推荐。采取工会组织和人社部门联合推荐为主,结合社团推荐、个人自荐的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不限定推荐名额。

2.人选审核。由市总工会和市人社局对照选树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并向有关部门征求“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意见,确定符合条件对象。

3.专家评审。邀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工作小组,对符合条件对象的事迹、技术素材、获奖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候选对象。

4.政府审定。市总工会和市人社局综合专家评审和有关部门审查意见,提出拟命名人选方案,报市政府审定,确定拟公布人选。

5.社会公示。对市政府确定的拟公布人选,通过威海日报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时间5天。

三、公布奖励

产生的“威海工匠”人选,由市政府发文公布,颁发证书,发放奖金每人1万元,符合条件的按规定推荐参加相关先进典型选树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工作研究,准确把握推荐范围和条件,明确推荐标准,认真审核把关,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级要加大宣传力度,把推荐申报工作作为宣传和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全面深入地挖掘提炼推荐人选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进行广泛深度宣传报道,大力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风尚和崇尚技能、争当工匠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按时保质上报。请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于326日前,将《威海工匠申报表》、《威海工匠推荐汇总表》、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工作照证件照各1张,报送至威海市总工会生产部(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whghscb@wh.shandong.cn)。

 

附件:1.威海工匠申报表

2.威海工匠推荐汇总表

 

 

威海市总工会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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