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总工会,国家级开发区总工会,综保区总工会,市直企事业单位工会:
按照《“齐鲁工匠”培育工作暂行办法》(鲁会办〔2024〕21号)、《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威海工匠”建设工程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通知》(威工发〔2024〕14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集中推荐2026年“威海工匠”培育对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条件
(一)推荐范围
面向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工作的技术工人。主要围绕塑造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新优势,突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聚焦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数字经济、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建设、降碳减污扩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等方面,注重推荐先进制造业、重点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数字产业、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业态等行业职工,以及美术绘制、织造印染、雕刻工艺、金属工艺、编织扎制、烧制锻造、漆器绘制、文房四宝、美食消费、文物古籍和书画档案修复等手造领域职工。
(二)推荐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听党话、跟党走,忠于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带头弘扬和践行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爱岗敬业、执着专注、精益求精、勇于创新、追求卓越、甘于奉献;
2.掌握高超技能。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和专业技术,拥有精湛技能、高招绝技,在全市、全省、全国同行业中达到领先水平,有较大影响力和较高知名度;
3.善于创新创造。在工艺改进、技术革新、质量攻关、发明创造、智能制造、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在企业或行业内得到推广应用,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发挥领军作用。善于带领团队解决生产实践中的关键技术工艺问题,积极向职工传授技能技艺、传承职业精神,在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群众性劳动竞赛活动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5.注重技能基础。具有市级及以上技能类奖项、称号或者其它同等级别表彰奖励。原则上从县级工匠人选中择优培育。获得省级及以上工艺美术大师(名人)、老字号传承人(掌门人)等,省级及以上大师工作室、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等领衔人,可优先推荐。
二、培育数量和培育程序
(一)培育数量
拟培育“威海工匠”20名。
(二)培育程序
1.基层推荐。各区市推荐人选不超过5名,市直各单位推荐人选不超过1名。
推荐人选须履行下列程序:
(1)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如所在单位或上级单位无纪检监察部门,是党员的可征求所属党组织意见,不是党员的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2)经所在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同意。如所在单位无党组织,可由所在单位其他形式的民主会议替代。
(3)进行基层公示(不少于5天)。
2.人选初审。由市总工会对照培育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3.部室评价。由市总工会有关部室、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组成工作小组,对推荐对象进行综合评价,拟定推荐名单。
4.评委评价。组织评委对符合条件推荐对象进行评议,确定20名“威海工匠”培育对象人选。
5.集中培训。市总工会依托威海工匠学院等对培育对象进行集中培训。
6.入库公示。依据培训情况,研究提出“威海工匠”培育对象拟入库人选名单并公示(不少于5天)。
7.实践育成。开展实践育成活动,以组织开展“劳模工匠助企行”活动为重点内容,通过开展匠心传承、匠艺传授活动,传播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强化实践锻炼,增强培育成效。
三、有关要求
(一)各区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工匠培育和推荐工作,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标准条件,认真审核把关,确保培育对象质量。要严明工作纪律,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推荐工作,对弄虚作假、失职渎职、借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二)各区市、各单位要提前同相关单位沟通协商,避免同一人选本年度推荐多类培育对象(含山东交通工匠、齐鲁巾帼工匠)或多单位重复推荐同一人选为同类培育对象的情况;各区市、各单位推荐人选中,同一集团公司的不超过1人。
相关材料请于8月18日前报送至市总工会生产部邮箱:whghscb@126.com,联系电话:5232727。
附件:1.“威海工匠”集中培育推荐材料清单
2.“威海工匠”培育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
威海市总工会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