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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聘市直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山东省总工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鲁会办〔2019〕69号)文件精神,规范集体协商工作流程、提升协商质效,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结合我市市直规模以上建会企业实际需求,市总工会拟公开选聘市直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标准、规范程序,选拔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热心服务职工的优秀人才,打造专业化集体协商指导队伍。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办事公道、廉洁自律,具备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服务职工群众。要求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能独立承担协商指导、调查研究、培训教学、外出履职等工作任务。有工会从业经验,或从事过集体协商相关工作者优先考虑。
(二)专业条件
熟练掌握《工会法》《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等国家及地方劳动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熟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财务制度及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专业知识。
熟悉集体协商业务全流程,具备实务工作经验,拥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协商谈判、问题处置及文字写作能力。
三、薪酬待遇
每人每年24000元,按月发放1000元,年底考核称职后一次性发放12000元。
四、选聘程序
(一)线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5月31日。报名信息扫名二维码填写。

(二)综合考评
1.笔试(闭卷,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
时间地点:2026年6月2日下午14:00至15:30。
考试内容:①政策理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工会基础知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省市集体协商相关政策文件;②业务知识:集体协商程序、工资集体协商要点、集体合同文本规范。题型设置: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简答题。合格线:笔试成绩≥60分方可进入当日下午实操面试环节。
2.实操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
时间地点:与笔试同日下午接续开展,不再另行择期通知,具体时段以当日现场安排为准。
实操内容:给定企业劳动关系案例(如工资调整、劳动保护、女职工权益等议题),应聘人员以职工方指导员身份,现场与企业方评委开展模拟协商,考察政策运用、谈判技巧、应变能力及协商把控能力。
由市总工会职工综合服务中心牵头,联合市人社局、工会法律及集体协商领域专家组成,确保考评客观公正。按总成绩(笔试×40%+实操面试×60%)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聘人选。
(三)公示与聘任
公示:拟聘人选在市总工会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任手续。
五、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及聘任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