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机关内设5个部室。
(一)办公室(经费审查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正常运转工作;负责行政、接待、安全、保密、综合性文稿起草和综合协调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负责年报统计、工作调研和工运理论的研究;负责市总工会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的建设、文明建设、廉政建设、文化建设等;牵头协调制定市总工会年度工作目标和检查考核工作;负责安排与国内、国外工会组织的联系和交流工作;负责市总工会联系村、联系点的工作;负责拟定工会经费审查规章制度,对市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以及区市、市属开发区总工会财务预决算、经济活动的审计;负责对市总工会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和所属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对全市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组织宣教部。
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干部人事政策和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关于工会组织制度的有关规定;协助市委、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党组织管理下一级工会领导班子;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社会化工作者的选录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工会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市总工会宣传教育工作,指导下级工会的新闻宣传和网络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涉及工会和职工的舆情引导工作;指导开展职工思想政治引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会网上工作平台体系建设规划。
(三)生产保障部。
监督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实施;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负责指导全市工会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指导下级工会开展群众性劳动安全卫生活动;指导和推动开展群众性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指导和推动职工技术协作工作;参与产业职工队伍建设;承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和市级以上劳模的推荐、评选、表彰、管理等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劳模休养和健康体检工作;指导开展职工帮扶救助、创业就业,普惠服务和农民工服务工作。
(四)基层工作部(女职工部)。
负责指导基层工会的组织发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和基层工会规范化工作,推动开展“职工之家”活动;负责制定职工素质建设工作规划,组织开展职工群众性文化体育工作;调查、研究和反应基层职工思想状况,指导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负责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威海市优秀职工”评选表彰;负责全市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承担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职工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动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指导健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障制度;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做好劳动争议调处和法律监督等工作;指导和承担工会法律援助、基层工会法人登记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维护职工队伍稳定。
(五)财务资产管理部。
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编报市总工会经费预算、决算,审批下一级工会预算、决算;负责对拨缴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威海市职工综合服务中心设6个内设机构,均为副科级规格:
(一)综合科。承担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服务;承担党的建设、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承担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
(二)帮扶救助科。承担“四季服务”、爱心互助保险工程等职工服务工作;承担困难职工帮扶救助、解困脱困等工作。
(三)培训服务科。承担创业就业培训工作;承担职工心理健康服务工作;承担工会法律援助工作;承担一线职工疗休养、户外劳动者驿站建设等工作。
(四)劳动关系科。承担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承担相关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示范带动和联系服务工作;承担工会普法宣传、基层工会法人登记的事务性工作。
(五)产业促进科。承担全市产业工会和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的组建、管理、服务工作;组织产业工会开展民主管理、工资集体协商以及区域、行业职业技术竞赛活动;承担促进行业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六)文化体育科。承担职工文化知识讲座、技术技能培训等教育培训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职工文化体育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