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作风大改进行动

送上门的工会“大课堂”

“按照《工会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12月9日,一支由威海市总工会各部室负责人组成的工会工作指导服务队,走进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与当地工会干部面对面交流工作经验与体会。